发布机构: 黄山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7-24 14:50:35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农工党黄山市委:
贵委在第七届黄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委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体〔2019〕1号)要求,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制定了《黄山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黄教〔2019〕3号)。我市徽州区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制订了《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徽州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施方案>》(徽政办秘〔2019〕9号),休宁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休宁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休政办秘〔2019〕70号)。各区县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努力降低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新发病率。
在2019年,我局对屯溪四中、五中、六中等市直学校教室照明环境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高了照明质量。同时,今年教育费附加项目中已安排70万元用于屯溪一中46间教室的防近视照明设备采购项目,市实验小学和新潭小学的教室灯光也列入了改造计划,将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逐步实施,确保学校教室采光照明符合规定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中小学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对我市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条件进行调研摸底,掌握基础数据,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教学设施和学生学习环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确保各级各类学校灯光照明达到基本标准,保障学生用眼卫生条件。并且通过专家学者讲座,教育学生合理使用电脑、手机等视频产品,倡导积极参加户外活动,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有效防止近视现象发生。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 黄山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2587909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