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排座
第二十九条 应以学生身高、视力等作为排座的主要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对身体残疾等特殊学生,给予照顾。
第三十条 排座原则要提前告知家长。新学期学生班级座位平面图应通过班级群等方式告知家长,并报学校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座位采取定期轮换制度,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以及学生身高增长变化等,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定期轮换座位。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提供可选择的座位轮换方式,由各班结合班级实际和客观条件进行选择,座位轮换办法一经确定,原则上学期内不得变更。
第三十三条 不得因学生学习成绩等原因将学生安排在特殊角落或单独一座。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为了本人或他人学习方便,可以单独设立座位。
下面请大家看个视频,教室照明环境的好与不好,区别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