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颇为严峻。学习环境中如采光照明条件不良,作业簿亮度和对比度过低、印刷不清,都会造成眼睛调节紧张,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以下简称《要求》)。
新标准规定了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课业簿册、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的卫生要求。
不合格光源直接损伤孩子视力
据统计,每个学生每天大约有60%的时间是在教室度过的。相关研究发现,过度使用电子产品、不良的教室照明环境,是导致学生视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根据传统标准,当下,我国多数学校的教室照明都是采用荧光灯。武汉市视防中心主任杨莉华指出,荧光灯的衰竭速度快、照度偏低,长期在这样的灯光下上课,容易加大用眼负担,诱发近视。
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
此次《要求》对普通教室照明灯具有了明确规定,要求灯具应具有遮光性,没有过度眩光等,还规定了灯光色温最大最小值,对一般显色指数、灯具在额定电压下输出波形深度也有了限值要求。
对于如今教学中常常使用的多媒体,《要求》提出,教学多媒体设备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应符合蓝光防护要求,使用时屏幕亮度不应过大;还提出了对于光输出、最大屏幕亮度、对比度、亮度照度均匀性、亮度可视角、屏幕尺寸的相关指标要求。
“黄昏的时候写字一定要开灯,不能在昏暗的地方写字、读书,更不要在晃动的车厢内读书。”关于选用电子产品,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所长马军建议,尽可能选择大屏幕电子产品,优先次序为投影仪、电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电子产品要选择屏幕分辨率高、清晰度适合的。使用电子产品时,应调节亮度至眼睛感觉舒适,不要过亮或过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