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教室照明应满足如下条件:
1、教室照明应采用人工照明与自然光相结合的方式;
2、教室课桌面上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 ,其照度均匀度应≥0.7 ;
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500lx ,照度均匀度应≥0.8;
4、教室宜采用 3300~5500K 色温的光源,光源的显色指数≥80 ;
5、教室的统一眩光值 (UGR) ≤19 ;
6、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 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11W/ ㎡,目标值应为 7W/ ㎡;
7、光通维持率应>80%@2000小时。
因此,为有效避免教室照明对学生视力的影响,教室应采用专业的教室照明灯具,并且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负责设计每间教室的照明情况,并进行安装,从而确保教室灯和黑板灯的各项指标都可以满足教室照明标准。
实现每间教室的光环境不仅照度充足、均匀度优异,同时将眩光最小化,无直接光射入学生的眼睛。同时,教室照明改造在教室中的位置,尽量避免教室中光线的叠加和死角光线的不足,真正为学生提供健康、舒适、绿色的教室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