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照明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2018年8月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2019年3月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将对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2019年6月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22个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力争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0.5%以上,近视率高于全国总体平均水平的省份每年下降1%以上。
教室基础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在这项新标准中对中小学校普通教室桌面、黑板面照度和设计安装卫生要求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1)教室桌面、黑板面照度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