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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
教督厅〔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增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编制2019—2020年项目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薄弱。各地要坚持从最困难的地方做起,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以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扶贫移民搬迁学校规划,以及实现中小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需求为基础遴选薄弱学校,通过专项建设推进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促进校际间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严禁超标准建设。优先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完成建设任务。
(二)结合发展,提升能力。各地要坚持以强弱项、提质量为主线,坚持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与办学内涵质量建设相结合、相促进,坚持教育信息化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各地要强化省级统筹,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力度,对困难地区坚持省级“拿大头”。做好与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有关项目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9—2020年支持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一并纳入规划统筹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发改投资〔2019〕1067号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取消贫困地区县级配套资金、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
二、规划目标和任务
2019—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