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为火热的6月拉开帷幕。两部有关未成年人的重要法律今起施行,给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让孩子们更加阳光快乐地成长。
针对欺凌加强管教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的监护职责。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
针对校园暴力问题,法律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健全心理干预机制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
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对那些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孩子,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反拐宣传主题活动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关爱儿童、反对拐卖”为主题的反拐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