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根据市卫健委、市教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吉安市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吉卫法监字〔2021〕21号)要求,我委组织区卫监局、区疾控中心,联合区教体局在全区开展了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检内容和范围及检查情况
(一)托幼机构。目前青原区内持有办园许可证托幼机构总数42家,按照抽检数量不低于5%且最低抽检数量不少于5所的要求,青原区本次共抽检5所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第5.1.1、6.3.4条规定,完成了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照度平均值等项目的抽检工作。经抽检5所托幼机构直接天然采光均合格、采光系数均合格、窗地面积比均合格、照度平均值2所托幼机构不合格。并就5所托幼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及抽检情况当场下达了5份卫生监督意见书,对抽检指标不合格的托幼机构已在卫生监督意见书中要求限期整改。
(二)校外培训机构。目前青原区内持有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总数11家,按照抽检数量不低于5%且最低抽检数量不少于5所的要求,青原区本次共抽检5所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教室的照明要求,完成了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等项目的抽检工作。经抽检5所校外培训机构采光方向均合格、采光系数均合格、窗地面积比2家不合格、防眩光措施均合格、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均合格、课桌面照度及黑板照度除1个舞蹈室合理缺项其余4家均合格。并就5所校外培训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及抽检情况当场下达了5份卫生监督意见书,对抽检指标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已在卫生监督意见书中要求限期整改。
(三)学校。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的抽取目录,全区抽取了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天玉中学、新圩中心小学、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值夏中心小学、新安中学4个学校的卫生监督检查任务,其中有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天玉中学、新圩中心小学、新安中学3个学校的抽检任务。部分学校窗地面积比、采光系数、课桌面平均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不合格。并就4所学校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当场下达了4份卫生监督意见书,对抽检指标不合格的学校已要求限期整改。
青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下面请大家看个视频,教室照明环境的好与不好,区别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