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7日讯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结合目前山东省疫情防控形势,山东就进一步规范学校、社区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有关要求下发通知,对七类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进行指引。
学校室内场所
学校室内场所如教室、食堂、宿舍等应每天开窗通风2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空气流通。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机械通风换气。同时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物体表面消毒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采用擦拭、浸泡或喷洒法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
会议室、办公室、多功能厅
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 30分钟。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用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或25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有明显污染物时,可用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或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
商场、超市、客运场站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