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讯 10月3日记者获悉,科学合理编制陕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5年“能力提升”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此举是推动我省“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奠基工作。
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
我省将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全面梳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补齐影响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的基本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取暖条件,大力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改善学校采光照明卫生条件,建设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多种方式保障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统筹考虑规划易地扶贫搬迁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就近入学。
不得新建超大规模学校 进一步减低大校额
我省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地区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变化趋势,结合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在人口聚集的城市、县城新建或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切实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巩固化解大班额成果。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不得新建超大规模学校,进一步减低大校额。
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配齐设施设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稳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支持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率,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
记者了解到,全省所有县区均实施“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和省级资金对乡村振兴帮扶县、革命老区县等进行重点支持。
我省明确,纳入“能力提升”项目规划的学校必须是长期保留的、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中按要求已经转为公办学校的,可纳入规划。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不纳入规划;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纳入支持范围。
不得规划建设超越当地办学标准的项目
校园校舍建设方面,主要支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师生宿舍、食堂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