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教室照明的要求
学校照明的目的是为学校教育的视觉工作提供良好的光照环境,满足学生和教师的视觉作业要求,保护视力,提高教学和学习效率。
学校以白天教学为主,也应考虑到晚间上课和自习活动。教室除自然采光外,还必须设置人工照明。这些照明设备按分区进行开关控制,使之有效地弥补自然采光的不足。在晴天时,由于直射阳光照进教室,为保护视力健康,应设置窗帘或百叶帘等。
学校照明除应满足视觉作业要求外,还要做到安全、可靠、方便维护与检修,并与环境协调一致。
2.学校教室照明
(1)照度标准
学校用房的照度标准,可参照下表。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M²。教室宜采用3300K~5500K色温的光源,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2)灯具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