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儿童青少年寒暑假要有体育家庭作业
6月4日,甘肃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家长应确保小学生每天至少睡眠10个小时,学校应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公共体育设施也逐渐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方案》要求,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尤其在寒暑假期间更要提醒孩子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时间。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同时,要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至少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督促孩子每天坚持午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鹏伟)
甘肃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甘肃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公布,为切实加强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制定了《甘肃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一、目标
2018年我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61.43%,远高于53.6%的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11年后,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各相关方面的行动
(一)家庭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尤其在寒暑假期间更要提醒孩子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时间。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以上,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额外增加孩子眼睛负担。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避免长时间目不转睛地用眼。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至少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督促孩子每天坚持午休。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二)学校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进一步落实减负提质相关要求,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36876—2018),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引导和监督,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并及时与家长沟通。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的基本课时要求。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各中小学要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发挥健康教育课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健康教育课程中视力保护、近视防控等知识内容教学,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新媒体、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提醒家长重视孩子视力健康。通过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健康教育课评选、送课送培到基层等多形式、多途径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不得通过手机APP等电子产品完成作业。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在儿童入学时查验并接收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学前教育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未按规定进行视力检查的要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并完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年级变化实时转移、更新。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落实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建立视力异常学生档案,由校医或保健教师对视力初筛异常和已近视学生的诊断、矫治和配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记录,并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筛查、监测、诊断、治疗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建设,按标准配备医务人员及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严禁学校联系没有资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开展学生视力筛查。
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三)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建立视力档案。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在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甘肃-甘肃省智慧医疗服务平台等现有资源建立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配合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共享有关信息。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近视防治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提高诊疗水平。各级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强化学科建设,配备必需人员和设备,不断提升眼科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组建近视防治医疗指导组,对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医联体的协同作用,提升区域内眼科疾病诊疗水平和眼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近视是公共卫生问题,必须从健康教育入手,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动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视力监测机构开展视力监测时,应对学校师生开展至少1次视力防控健康教育宣讲活动;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四)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节假日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五)有关部门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甘肃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指导市(州)、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分阶段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区县和试点学校工作,从2019年起,联合相关部门每年评选2-3个示范区县和30所“阳光校园”示范学校。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
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卫生室建设及卫生专业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甘教体〔2017〕33号)要求,推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并完善由省、市、县级综合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成的近视防控网络,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立近视防控点。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
全面加强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教育部门组建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省体育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省财政厅:合理安排投入预算,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认真落实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范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强网络游戏的审查监管,严格落实上网服务实名制,探索建立网络游戏限时管理措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省广播电视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及相关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三、实行考核评价
根据国家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目标为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1%以上。按照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甘肃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考核、评价、奖惩和宣传,以引导、激励5大行动主体推进实施方案落实。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甘肃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发布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蓝皮书。
针对家长,强化宣传,开展认识提高行动。由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建立甘肃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制作慕课视频宣教片,利用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机会,每学期集中进行宣传,并通过网络推送给家长观看,多频次传播近视防控及卫生健康知识,以提高家长的防控意识和自觉性。
针对学校,强化奖惩,开展健康教育提升行动。将视力健康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围绕防控目标,市县以学校为单位,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对学校的十项职责任务落实情况每年进行量化考核。把近视防控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及评定省市县级各类教育卫生先进、优秀、示范学校的重要指标之一,对连续3年没有完成近视防控目标任务的各级各类先进、优秀、示范学校实行摘牌,并进行通报。每年对近视防控及卫生健康教育效果明显的中小学校由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评定为健康校园。
针对老师,开展考评激励行动。明确将维护学生眼睛及身心健康作为教师基本职责,列入所有教师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及评优数模的重要指标。学校将防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班级,紧盯每年近视率下降1%以上的目标,对学生视力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统计、分析,按照防控目标完成情况,对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并作为评优树模和职称晋升的基础条件之一。严禁市县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禁学校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考评教师工作。
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从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工作、建立视力档案、规范诊断治疗、加强健康教育方面,由所属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针对学生,强化评价,开展光明卫士行动。对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自我视力防控好,且思想品德好,智育科目学习成绩靠前的学生由学校和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针对各有关部门,开展责任考核行动。按照各自职责任务,从政策的研制印发、推动执行、督促检查方面进行考核。各市(州)有关部门联合负责本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近视防控工作。省政府授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市(州)人民政府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区县政府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来源:兰州晚报、甘肃教育
(原标题:《甘肃八部门联合发文:儿童青少年寒暑假要有体育家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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